訪問 / 蔡昉
文字 / 劉庭均、高友儀
郭昭蘭
策展人、藝術評論者,現任台北藝術大學新媒系兼任副教授。
發問:
新媒體藝術是什麼,身為新媒系的學生我們常會如此被詢問或有時在創作時自問。如果可以劃分的話,是否可以依照他的脈絡中 “科技” 與 “藝術” 的性質去做辨識。我們知道,新媒體藝術是一個範疇廣大的詞彙,並朝向多元跨域的領域延伸:除了最傳統代表的錄像藝術、還有裝置藝術、(數位)表演藝術、網路藝術、軟體創作 … 各式不同的電子藝術形式。
在每個不同年代的藝術創作,都或多或少地使用了當代的媒材,對那個時代而言,就是所謂的新媒材(new media),例如油畫顏料剛發明出來、或攝影發明的時期。然而大約是到了 1960 年代之後,新媒體藝術(New Media Art)才開始真正被視為一個類別,也比較接近我們現在認知的定義。
到了更近代,無論是從一開始就以科技、網路等為目的創作的作品(像是生物科技的研究應用在視覺藝術上、或是利用網路科技去探討人際關係),注重科技所帶來的效應;或藝術脈絡中(例如一般討論哲學或歷史,截然不同於科技藝術脈絡)的藝術作品也使用到了新的媒體,各式參雜了不同形式與樣貌的藝術作品蓬勃發展。
從目前的定位,來思考藝術史脈絡中的新媒體,
新媒體的「新」是什麼「新」?
請問您如何看待新媒體藝術在當代藝術脈絡中的位置?
回應:
我想要從兩個面向同時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如果一定要把「新」孤立起來談的話,我借用「藝術力」裡面那一篇「論新」中,作者以「差異的差異」意即乍看無法立即辨識與歸類的創新,取代「新」的說法,例如:杜象的現成物之於當時代的藝術創作。這讓我們可以不必自限在特定的媒介上。新媒體的問題意識該如何被觸及,藝術家如何回應,我們不會認為它是由特定的媒介所限定的。
不過,另一方面,我想從新媒體藝術誕生的故事,來回答這個問題,其實這與現代主義中媒介特定性(medium specificity)的討論有關。(註一)
新媒體藝術這個詞彙與觀念藝術ㄧ起誕生的時候,是伴隨著當時藝術實踐迫切想要解決與面對的問題而來的:如何辨證性的探討藝術與訊息?科技與藝術的結合,可能在強調媒介為作品本質限制下的現代主義開始逐漸僵化時,指向樂觀的未來嗎?這只是其中幾個簡單的例子。
那些當年個別的提問,到了今天藝術家或作者已經分別從不同的向度重新調整過問題的內容與方法了。不過,這些關注的向度仍然為今天視覺藝術與媒介文化提供非常有用的探照燈,讓我們穿越當代生活與文化的種種面相,在思考與創作的路徑中,嘗試重新奪回生命的主動性。
原來,藝術中的媒介指的應該是藝術家用來製作作品的材料,以及一系列藝術實踐相關的慣例。但無論是上述那一種,媒介既不是不可改變也不是與生俱來的。有關媒介的概念可以追溯到更早的 18 世紀,但是在現代主義的階段,尤其在美國,媒介的概念在葛林柏格(Clement Greenberg)、弗萊德(Michael Fried)、克勞斯(Rosalind Krauss)的藝術評論中取得了極大的重要性。葛林柏格(Greenberg)甚至以媒介的特定性來決定繪畫與雕塑的本質,及其歷史任務。(註一)
到了 1960 年代中期、 1970 年代,那些和極簡主義與觀念藝術相關的概念,開始製作出模糊媒介的作品,像是無法直接指出其媒介的觀念藝術( Joseph Kosuth 的《One and Three Chairs》),或者把藝術物件整個拋諸腦後,例如 Sol Lewitt 的規則即為作品,或者作品本身不一定需要被實踐,以廣傳概念(也就是訊息)為先的觀念藝術。根據 Gregor Stemmrich 的說法,觀念藝術是誕生在一種察覺:「察覺到所有媒材歸根究底在價值上,以及能為藝術所用來說,都是平等的,這不是歷史性的哀悼,也不是對媒介聲望的哀悼。而是意味投入於訊息的概念本身才是這裡的重點」。媒介特定性在新媒體這裡則經常被當作是媒介的特定功能,例如記錄、溝通、訊息、參與、互動等等。這裡,我們姑且把它看做是觀念藝術與新媒體藝術的匯聚/分岔點,兩者可以說都是對準「媒介特定性」這個問題叢叢的論點,所展開的超越與美學表態。
的確,隨著技術的改變,媒介也改變了。不過,無論你現在覺得麥克魯漢「世界將成為地球村」的說法有多過時,他從 1960 年代開始,對技術在文化與個人的效果的關注,依舊指引著我們去面對與討論當今網路資訊社會的種種現象。觀念藝術與新媒體在媒介論述上的交匯,對當代藝術這個至少在論述上主張媒介特定性之重要性的藝術世界中,仍然存在著強而有力,對特定脈絡上的媒介進行反思的能量。這裡的媒介不只限於電視機、網路,而是一種管道,像是各國致力舉辦的雙年展,由其發展而來藝術的型態、面貌,就已是當代藝術形成的重要媒介之一。
差不多與 1980 至 1990 年代,當代藝術全球化的同一個時期,來自世界各地的藝術家,在更多是由題材所驅使的而不是媒介所驅使之下的多媒體實踐,持續探索開發著。另外,媒介特定性在學校與美術館中仍然支持承擔著機構組織,他們以媒介來界定範圍,提供有用的方法來討論材料的條件,以及討論維持這些媒介的社會結構。更進一步的,在視覺文化越來越強勢主導的趨勢下,對媒介的提問也提供我們一種將藝術問題化的方法,使藝術與其他視覺性的不同功能變得可見。(註二)
註一:
媒介特定性(medium specificity)原來在葛林伯格(Greenberg)那裡,指的是藝術的目的,致力于純化其媒介本身的特性。同時因為其相信藝術之共同目的,也強調出現線性的史觀。
舉繪畫為例,繪畫應當排除非自身媒材的特質(例如敘述性被認為是文學的功能),致力處理畫布平面性的課題。文學則致力處理故事性。註二:
書目參閱《Contemporary Art: 1989 to the Present》 Edited by Alexander Dumbadze and Suzanne Hudson,Wiley-Blackwell, 2013, p.105